資料來源: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
隨著節能減碳觀念之發展,再加上經濟不景氣,騎乘自行車通勤、 運動及休閒已蔚為風潮,因此自行車發生之交通事故亦隨之俱增。據本會蒐集相關媒體報導,自行車發生之事故以煞車失靈或 煞車不當造成之交通事故為最多,惟 究竟是自行車本身產製之瑕疵,抑或是人為操作之不當?如果消費者在 觀光景點或公園等運動休閒場所租賃自行車,卻因煞車失靈造成損害,出租之自行車業者推卸不願負損害賠償責任時,主管機關為何?政府又應如何維護自行車族之安全?在在有釐清之必要 。
行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(簡稱行政院消保會)因此二度邀集交通部等主管機關開會協商後,指定交通部為自行車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;至有關因 自行車所衍生之消費爭議案件,涉及: (1) 買賣交易事宜,由經濟部處理; (2) 租賃事宜,由交通部主政; (3) 競技、運動休閒等相關事宜,由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處理; (4) 行車違規事件,由內政部警政署辦理。
另由於目前自行車之國家標準係屬自願性標準,國內二大廠商所產製之自行車 左右把手控制煞車系統即有不同,並與摩托車煞車之使用方式亦完全不同,致民眾騎乘自行車時,常因誤用騎乘摩托車時煞車之習慣或操作不熟悉,以致發生摔傷或死亡事件。行政院消保會為保護國人騎車安全,業於上開會議中要求交通部應積極研議自行車租賃業之管理機制; 另 請 經濟部標檢局 檢討 目前 自行車之 CNS 國家標準內容,如車燈、車鈴以及其他配備等是否已足以保護國人騎車安全,作為未來修正該標準之參考。此外,並請標檢局召開會議,以行政指導方式輔導 ( 強烈建議 ) 業者產製符合國人 使用習慣之自行車,確保國人騎乘自行車之安全。
行政院消保會提醒自行車騎士,對於自行車之使用,除應遵守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外,行車中更應全程配戴安全帽,並養成雙手同時逐步煞車之行車習慣,才能發揮最佳煞車效果,避免傷害之發生,如此才能「快快樂樂出門,平平安安回家」!